1.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地点必须平坦。
2.起重机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条履带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质一硬一软。
3.起吊构件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机回转半径斜向拖拉以免超负荷和钢丝绳滑脱或拉断绳索而使起重机失稳。起吊重型构件时应设牵拉绳。
4.吊装起重机操作时臂杆提升、下降、回转要平稳不得在空中摇晃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未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和未经有关技术部门批准起重机严禁超负荷吊装以避免加速机械零件的磨损和造成起重机倾翻。
5.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提升与回转(起升与水平转动或起升与行走)两种动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惯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机超负荷而酿成翻车事故。
6.当两台吊装机械同时作业时两机吊钩所悬吊构件之间应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7.双机抬吊构件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0%)。吊装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同时升降和移动并使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
8.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9.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在露天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
10.吊装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回转和行走机构锁好司机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构件并应升到高处以免摆动伤人和造成吊车失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