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用钢丝绳更换制度

煤矿用钢丝绳更换制度

一、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根据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专为升降物料的钢丝绳在安全系数小于6时必须更换。
三、专为升降物料的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之比达10%时必须更换。
四、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少量达到10%时,必须更换。
五、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钢丝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断丝超过本制度第三条的规定。
3、直径减小量超过本制度的第四条的规定。
4、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六、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增加必须立即更换。
七、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八、矿有关部门要经常对钢丝绳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